关于推荐海陵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要求,优化中小学幼儿园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机制,现决定开展海陵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换届工作,面向全市遴选评审委员会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素养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恪守学术道德,无不良信用记录,业内认可度高。
2.专业资历要求:原则上应具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经审核可破格推荐。
3.履职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且现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
二、推荐专业
中小学语文、中小学英语、中小学数学、中小学道法、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生物、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体育、中小学心理健康、中小学信息科技、学前教育。
三、推荐程序
1.人选提名:各单位对照条件择优推荐;
2.材料填报:被推荐人填写《泰州市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1),表头“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单位)”无需填写;
3.审核报送: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5月20日前报送至海陵区教育局人事科;电子材料发送至hlqjyjrsk86998277@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X单位中评委推荐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严禁推荐从事职称中介服务的人员;
2.推荐人须服从评审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
3.推荐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推荐资格并通报;
4.联系人:于凡,电话:0523-86998277,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人民东路26号。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终审:海陵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