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区委编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相关要求:
(1)7月29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机构编制信用信息填报表》到人事科;
(2)8月7日前,各事业单位完成网上自评打分,并下载形成《信用等级评价自查表》盖章后交人事科;
人事科
2019年7月19日
附:1. 区委编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3.事业单位指南
4.(必读)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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