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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 作者: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7-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区委编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相关要求:

(1)7月29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机构编制信用信息填报表》到人事科;

(2)8月7日前,各事业单位完成网上自评打分,并下载形成《信用等级评价自查表》盖章后交人事科;

 

                                        人事科

                                       2019年7月19日

 

附:1. 区委编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 机构编制部门信用信息填报表

  3.事业单位指南

  4.(必读)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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