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功能作用,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区法宣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一期专题讲座。建立健全防止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长效机制,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防止其滑入违法犯罪深渊。
2.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月时机,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摆放展板、晨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师生的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他们自觉抵制黑恶文化渗透和侵蚀,增强同涉黑涉恶等不良习气作斗争的自觉性。
3.运用新媒体技术,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及时发布、推送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要求,及时宣传报道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特别要注重编发典型案例,将“法言法语”转换成“网言网语”,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4.请各单位做好各类活动的统筹结合,并结合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计划表(见附件),制定工作计划,并于2019年3月7日前将表格及工作计划报送至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袁克林,联系电话:86998232,电子邮箱:tzhljyj@163.com。
附件:
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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