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根据活动的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
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12月2日至12月8日。
三、主要活动
1.全区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讲宪法课;
2.12月4日,全区中小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国旗下讲宪法”活动,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
3.培育校园宪法文化,把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年礼等仪式,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演讲、书写宪法板报、召开宪法主题班会等实践活动,多种渠道传播宪法精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组织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进行法治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3.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抓住有利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完善网络体系,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4.强化宣传,务求实效。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校将活动方案于12月5日前报至区教育局办公室,12月1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见附件)报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罗蓉蓉,联系电话:86998272,邮箱:tzhljyj@163.com
海陵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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