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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陵区首届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教育”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区域推进智慧教育的新路径,加快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化应用常态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案例,助力海陵“幸福教育”,经研究决定举办海陵区首届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范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二、评选内容及要求

本次活动依托海陵区教育云平台(下称“云平台”),开展学校、班级、教师(领航校长)、学生空间评选活动。(评价指标见附件2,申报表、推荐表见附件3)

(一)学校空间

以智慧校园创建任务为导向,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学校空间栏目,通过相关栏目充分展示学校在教育和教学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突出常规工作、学校文化、教学改革、校本资源、特色课程、课后服务、心理辅导、家校共育等应用,形成有模式、有数据、有特色的空间应用典型案例。

(二)班级空间

从班级管理的实际出发,通过云平台灵活创建班级管理内容,结合教师研究专长,聚焦课后服务、作业设计等,形成主题化、系列化、体系化的班级空间应用特色。以特色化应用为导向,充分展示班级在教育教学管理、文化建设、学生成长、家校信息共享等内容,推动资源共享、智慧阅读、精准分析、个性化推送、智能评测、智慧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应用,重构学校教育生态,打造一个充满生机,令人留恋的数字班级,形成有模式、有数据、有特色的空间应用典型案例。

(三)教师(领航校长)空间

通过教师个人主页,充分展示利用云平台的各种应用,拓展网络学习空间教育教学场景,将网络学习空间作为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的主战场,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四)学生空间

通过学生个人主页,充分展示以“德智体美劳”为主题的各项活动,突出学生兴趣爱好、研学活动、劳动实践、主题探究、项目化学习等方面的内容,形成主题化、系列化的特色空间,用空间育人,服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学1-2年级不参加)

三、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026年1月

四、活动流程

(一)动员培训(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5日)

各校(园)分层次组织学校空间建设、班级空间建设、教师空间(领航校长)建设、学生空间建设的培训活动,理解各个空间之间的逻辑关系,掌握各个空间的应用功能,完善各个空间的基础性资料,美化空间设计。

(二)常态化建设空间(2024年7月16日-2025年11月30日)

学校班级管理者和师生利用碎片时间,不断丰富空间内容,充分发挥空间在校班管理、教科研训、文化建设、师生互动、家校联系等方面的实际作用,形成有模式、有数据、有特色的空间应用典型案例。

(三)学校推荐(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5日)

各校(园)动态关注学校空间、班级空间、教师(领航校长)空间、学生空间的建设情况,组织校级优秀空间评选活动,向区教育局申报优秀学校(园)空间,推荐优秀班级空间、优秀教师(领航校长)空间、优秀学生空间。

(四)申报评选(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教育装备发展中心组织专家根据学校的申报和推荐,对照《海陵区首届优秀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评价指标》(附件2)进行综合评审。

(五)结果公示(2026年1月)

获奖名单由评审组确认后,通过云平台公示评审结果,优秀空间通过云平台进行展示。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10个优秀学校空间, 10个领航校长空间(每校至少推荐1名校级领导的空间参加评比),优秀班级空间按全校班级数的5%推荐,优秀教师空间按全校教师数的10%推荐,优秀学生空间按全校学生数的2%推荐(指导老师或家长同时获得优秀辅导奖)。

五、活动要求

(一)统筹协调,全员参与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实行“一把手”责任制,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空间应用的动员和宣传工作,营造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活动的浓厚氛围,将此项活动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的有力抓手,利用空间逐步建立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泛在学习环境。

(二)强化管理,注重反馈

活动开展期间,各校(园)动态关注空间的建设和应用情况,确保空间建设和应用真实而有实际效用,重在与日常教科研训活动相结合,重在培养师生建设空间的兴趣,享受空间建设带来的轻松管理、培养素质、提升成绩的甜头。

(三)榜样激励,示范引领

各学(园)要鼓励师生创新空间应用,总结提炼优秀案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把空间的推广应用和教科研训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其成果与教科研融合后一同纳入学校绩效考评。

(四)尊重版权,规范应用

在海陵教育云平台上传的内容,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不得有任何不良信息和版权争议,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同时,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技术支持

区教育装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沈文华 86998256

附件:

1.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

2.海陵区首届优秀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评价指标

3.海陵区首届优秀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申请表或推荐表

4.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评选推荐汇总表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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