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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17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次数:29 【字体:

局团工委所属各基层团组织: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和团的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全区2017年度团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基层团组织根据团区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团泰海委〔2017〕42号)的要求,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并于1月12日前交至团工委组织委员处。联系人:陈建梅,联系电话:13101809810。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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