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即开展冬季校舍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迅即开展冬季校舍安全检查的通知》(泰教发〔2017〕61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遵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对开展校舍安全检查的情况认真梳理,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的报告及《海陵区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分别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的方式上报局基建科(邮箱:tzhljjk@163.com)。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校校舍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海陵区教育局基建科
2017年12月29日
2、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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