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泰州市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填报《泰州市自建房等既有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一幢一表”,确保数据准确。5月6日下班前盖章报装备发展中心319办公室,联系人:沈文华。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充分认清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做到排查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市安委会将适时组织专项督导,对在专项工作中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将及时通报、重点督办。
装备发展中心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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