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泰教人〔2018〕8号)精神,按法定程序,我局对2018年上半年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1535名申请人进行了认定。经认定,1531名申请人初步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尚未提供毕业证书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完成学业且取得毕业证书后方能正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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