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陵智慧教育 >> 业务工作 >> 工作通知

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1日 点击数: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文件

 

泰海教〔2019〕106号

 


 

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将至,为让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快乐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假期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19〕1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和开学时间

2019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9月1日, 9月1日学生报到,9月2日开学上课。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原则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学校教职工于8月27日到校报到,8月28日正常上班,8月28日至30日集中学习、校本培训、备课、制定新学期各学科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统筹安排春学期结束和秋学期开学工作

各学校要对照学期初工作计划,做好春学期工作总结,认真做好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卡、学生成长记录袋以及其他资料的归档工作。同时,要提前谋划秋学期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7月15日前,各校将学期工作总结上报至局相关部门(中小学报普教科、行政办各一份;幼儿园报学前教育科、行政办各一份)。要认真组织考核和推优评比工作,根据学校内部考核情况,在评选出校级优秀班主任的基础上,按要求做好区级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民办幼儿园每园推荐1人参加评选),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于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普教科。

三、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1.积极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项目。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引导学生保持暑期锻炼身体的习惯,加强学校田径运动队的指导训练,培养学生能吃苦、敢拼搏的体育精神,为参加下半年全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2.合理安排学生假期作业。各校要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培养良好学生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主动、自觉、认真完成作业。通过召开家长会等途径,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提高班。

3.引导学生健康假期生活。加强家校合作,指导学生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不要盲目攀比让孩子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指导学生按时作息,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

四、规范安排中小学假期工作

1.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各校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安排专门的暑期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致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要针对学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开展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各校要加强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各校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2.强化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各学校要严格贯彻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学校要在放假前针对假期易发的各种补课、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专门教育。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补课现象的督导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积极组织教师假期学习培训。各校要在假期前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监督管理,务求取得实效。各校要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加强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要针对薄弱学科、薄弱环节,开展转变教学理念、学科教学方法、提高信息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

2020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8日,春季开学时间为2月10日。各学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附件:海陵区2018——2019学年度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和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1日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