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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学校医务室配置调查表》的通知

来源:装备发展中心 作者:装备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的精神和国家有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对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医务室的配置进行摸底调查,各校相关医务人员在电脑和手机上安装企业微信号,并在手机中打开企业微信号,扫描通知中的二维码加入“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的企业微信,在电脑端的企业微信“微盘”中直接打开《学校医务室配置调查表》填报并保存。

填报方法:对照配置清单,如果有则填“1”,没有则填“0”。请在6月18日前填报完毕。

 

教育局装备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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