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心理辅导室配置调查表”的通知
部分中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的精神和国家有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对里华初中、港口学校、城东鼓楼、城东春晖、城东迎春、大浦江洲路、大浦碧桂园、海光小学、扬桥小学、里华小学的心理辅导室的配置进行摸底调查,请上列学校的相关教师在电脑和手机上安装企业微信号,并在手机中打开企业微信号,扫描通知中的二维码加入“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的企业微信,在电脑端的企业微信“微盘”中直接打开《心理辅导室配置调查表》填报并保存。
填报方法:对照配置清单,如果有则填“1”,没有则填“0”。请在6月10日前填报完毕。
教育局装备发展中心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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