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委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20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区委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20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泰海编办〔2021〕1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20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注意事项:加盖举办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共需两份,一份报人事科,一份单位存档。
附:区委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20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人事科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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