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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秋学期学生资助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2020年秋学期学生资助信息报送工作。为做好我区数据报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工作要求

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完成本校资助系统的应用和数据报送工作。

二、工作安排

⒈系统网址: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19.133.18/system/login!logout.action?&t=1608014582366(需要用火狐浏览器)

⒉单位账号密码。各校已妥善保存。本次资助子系统应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用户忘记密码,需要修改、重置的情况,请与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6998258。

⒊信息填报工作。各有关学校负责学生资助信息填报工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应统筹本校学籍和资助部门做好系统应用管理工作,并对数据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信息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报告,尽快解决。

⒋信息报送内容。学生资助信息包括: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⑴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补助”录入“国家资助—寄宿生生活补”项。“教辅补助”录入“地方政府资助”项,资助业务名称选“免教辅材料费”。“单声奖学金”等社会助学项目,录入“社会资助”项。

⑵学前教育学校:①先登录“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 (http://casqgxqgl.jse.edu.cn/cas/login?service=http%3A%2F%2Fqgxqgl.jse.edu.cn%2Findex.jsp )(需要用火狐浏览器)。已做过此系统的学校,导入本学期受助学生信息,经审核后,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未做过此系统的学校,先在系统中完善学校信息,审核通过后,导入本学期受助学生信息,经审核后,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②“政府资助”录入“政府资助”项,金额录入“其他”项。“减免保教费”录入“学校资助”项,资助业务名称“减免保教费”。

⒌信息报送时间。务必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校信息填报、审核报送等各项工作,并确保数据完整、准确无误。

 

                      海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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