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泰教办法〔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按通知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并请各学校及时总结开展宪法教育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于12月7日上午前请各校将活动总结和活动资料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罗蓉蓉;联系电话:86998272;邮箱:346062208@qq.com。
附相关通知
海陵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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