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批泰州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嶙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关于开展第五批泰州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嶙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并于11月18日前将材料送至人事科,电子稿发至人事科邮箱:rsk6222937@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第五批泰州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嶙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科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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