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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来源:普教科 作者:普教科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组织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学习相关知识(国家、省、市(区)法治知识竞赛试题基本来源于此)并完成打卡、测试(以前没有注册过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注册);原则上一个学段内至少要组织一个年级参加;

2. 积极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3. 各学校按照小学组、初中组2个组别各推选1名学生参加区级法治知识预赛(附普法网测试成绩截图)(初定9月10日举行);按照小学组、初中组2个组别各推选1名学生参加区级“学宪法讲宪法”演讲预赛(演讲时间限5分钟,录制视频报送)。区教育局将根据预赛结果,按照小学组、初中组2个组别各推选1名学生参加市级比赛(在市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将代表泰州市参加省级比赛;在省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将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比赛)。并填好附件1《推荐选手名单汇总表》和附件2《推荐选手信息表》于9月10日前发到普教科邮箱。

4.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5.请各校于12月10日前将年度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1年工作建议报送区教育局普教科。电子信箱:hljyjpjk@163.com

附件: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海陵区教育局普教科

                         2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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