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泰州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全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深入分析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各校要在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基础信息调查摸底工作基础上,结合《泰州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分级分类建立台帐,并迅即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如本单位无法整改到位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局装备中心,确保隐患装改到位,形成闭环。(9月底完成)
三、各学校要明确工作联系人,联系人信息(电子稿)请于8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区教育局装备发展中心。各校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8月25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方案、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组织结构图。
区教育局装备发展中心联系人:孙燕,联系电话:86998281,邮箱:657664342@qq.com。
附件:1. 关于印发《泰州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2. 关于加强全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