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关于组织评选基础教育科研先进校(园)、教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现将《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第二届泰州市基础教育科研先进校(园)、教师评选活动暨参加第二届江苏省基础教育科研先进校(园)、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单位请认真研读通知,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
二、拟申报科研先进校(园)的,对照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直接向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申报。
三、拟申报科研先进教师的,由学校评选后向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推荐一名进行申报。量化评分表附后。
四、由我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各单位上报的初评推荐材料,并进行复核和评议,择优推荐报市。
五、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同时进行区级评审,评审结果待市级评审结束后一并下发。
请各单位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后,将先进校(园)、先进教师的申报材料(含海陵区基础教育教科研先进教师量化评分表)、佐证材料、汇总表一并于2020年8月20日前报送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徐晓生,邮箱:13615818@qq.com,电话:8060627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8月4日
附件1:《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第二届泰州市基础教育科研先进校(园)、教师评选活动暨参加第二届江苏省基础教育科研先进校(园)、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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