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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精准资助,走访结对”资助育人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 作者: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发挥学生资助育人功效,根据脱贫解困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精准资助,走访结对”资助育人活动。现就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深入了解困难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切实关注困难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宣传教育资助政策,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和教师与困难学生建立帮扶关系,给予困难学生生活和学习上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为他们的兴趣培养、能力提升、视野开阔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努力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二、走访主体

区属各中小学、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走访对象

区属各中小学、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庭学生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困难学生、各年级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活动内容

⒈调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状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2.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详细解读资助资金的申请条件、评审程序、资助标准等,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都能获得资助;

⒊调查分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致贫原因,认真收集经济困难家庭对资助政策体系和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扶贫工作和学生资助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⒋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对特别困难家庭学生实施精准帮扶,一是全面落实我区现有的各项资助政策;二是在教育系统内发动党员干部、教师与困难学生建立帮扶关系,明确帮扶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扶困助学,不断提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五、活动要求

⒈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2. 各学校走访人数不得少于在校困难学生人数的50%,尽可能实现全覆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庭学生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困难学生、各年级新增困难学生为必访对象。对于特殊困难且自愿放弃资助的学生,要重点走访,了解学生和家长放弃资助的真实原因。

⒊走访调查时间为2020年7-9月,走访中,要详细填写走访活动记录表(附件1),要将现有的各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并详细解读,要重视收集群众对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⒋在走访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结对帮扶活动。根据师生意愿,结合“教师妈妈”活动,可结成“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帮扶关系,帮扶周期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师生意愿延长结对时间。帮扶教师要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立足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帮扶计划,要为受助学生建立帮扶手册(附件2),详细记载帮扶的具体内容和学生的成长过程。帮扶中坚持“精神资助”和“知识资助”为主、“物质资助”为辅,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心理、学习和生活状况,必要时提供个别辅导,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自信自强、勤奋学习、努力成才。

⒌活动开展期间,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扎实工作,不给走访对象添麻烦,树立良好形象。

⒍各学校要注重做好走访活动的文字、图片记录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认真梳理走访情况,挖掘推介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活动不断深化,力求取得最大成效。通过各类媒体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

请各校在10月15日之前上报走访情况统计表(附件3)、结对帮扶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活动总结报告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邮箱:25044708@qq.com,联系人:乐敏。

附件1:走访活动记录表

附件2:结对帮扶手册

附件3:走访情况统计表

附件4:结对帮扶情况统计表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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