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困难学生补助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2020年,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作风建设领域和“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根据《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泰海纪办〔2020〕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困难学生补助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1.核查对象。参加学生资助的所有学校,含华港镇5所学校及2020年新增的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⒉治理重点。深入整治发放对象不精准、审核把关不严格以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推动困难学生补助金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困难学生。
3.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有序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自查明细表。填报内容为2017年秋学期至2020年春学期,三个学年度的有关受助学生明细。前期自查自究过程中已经整改并已退款的学生,不再列入。自查材料于6月19日前上报,含电子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⒋重点抽查。结合自查自纠、问题办理以及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区纪委将组织对相关单位开展抽查检查,对瞒报、漏报以及自查自纠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查处追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希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落实。
附件一:困难学生补助发放情况自查表
附件二: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移交表
海陵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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