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2020年中、小学生普法工作资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做好“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工作,依据《海陵区“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评估细则》,请各中、小学根据下列要求提供2018---2020年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9日下班前报普教科(纸质版送普教科、电子版发普教科邮箱hljyjpjk@163.com)。
一、法治文化作品。作品种类:书画、摄影、漫画、剧本、故事、动漫、微电影等,作品主题:讲述疫情防控故事 传播海陵法治声音。上报作品数量不得少于2个,年度被法润江苏网采用不得少于1个。
二、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等,年度开展宪法宣传工作不低于4次(每学期两次)。
三、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制度,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小学低年级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小学高年级法治教育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比重不少于30%,初中阶段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集中在某一学期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
四、依托局域网、LED显示屏、宣传橱窗、校报校刊、校园网、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涵盖“海陵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五、在入学、入队、成人礼仪式中规范设置普法环节,在教师入职培训、专业发展培训中加入学法内容。
六、依托法治副校长等队伍,开展每学期两次法治讲座、新学期第一堂法治课等送法进校园活动。
七、开展环保体验教学实践,举办环保实践、情景体验、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创意大赛、环保科技小发明等不同主题的实践活动,将环境保护知识融入“八礼四仪”养成教育。
海陵区教育局普教科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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