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团工委关于申报2019年度“海陵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2019年,教育系统团组织坚持以服务海陵教育创新发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海陵教育改革新发展和当代青少年新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夯实组织管理,激发组织活力,为海陵教育高质量发展凝聚起青春合力。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区教育系统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建设新时代的先锋,走在高质量发展的前列,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和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酌情优先考虑。
二、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共青团员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把近年来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评选出来。
2.各基层团组织要对择优推荐的个人进行严格审核,经过基层党组织同意后申报。
3.未如期缴清2019年度团费的团员,实行一票否决。
4.申报名额按照各基层团的建制进行划分。
团委:3人(含1名学生)
团总支:2人
团支部:1人
三、申报时间
申报表加盖公章后,请于4月24日前报送教育局团工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zhltgw@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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