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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办公室开展第八届“我的教育故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宣传办 作者:办公室 宣传办 发布时间:2020-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为引导教师关注自己的职业生涯,通过反思自身教育工作实践,深入发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过程中的感人故事, 展现新时代我市教师高尚的职业道德、睿智的教育教学艺术和无私的教育情怀,激励广大教师敬业乐教、立德树人,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第八届“我的教育故事”征文评选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征文内容要求

以在教育岗位上亲力亲为的经历为内容,真实记录教师本人教育教学生活中平凡而感人的故事。

二、参加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在职教师。

三、参评要求

1. 征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500字,不超过2500字。征文稿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5日。

2. 参评征文须在征文题目下写明作者所在市 ( 区 )、学校( 单位全称 )、作者真实姓名、任教学段和联系电话,提供电子文本和纸质文稿(A4纸打印,大标题用小2号宋体加粗,正文用3号仿宋)。

3. 征文内容真实,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参加评选,征文来稿将提交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如确认有抄袭行为,将取消作者参评资格,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

4. 各单位将参评征文择优(一文一件),并按格式整理后和参评名册(附后)统一汇总整理,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纸质稿报送区教育局宣传办,同时征文电子文本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48926229@qq.com 邮箱,邮件标题“***学校我的教育故事征文”。联系电话:86998297 沈老师。

四、奖项设置

1.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评选, 产生一、二、三等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

2.获奖征文将在市教育网站及有关媒体上择优选登。获一等奖的征文将在面向全国发行的《泰州教育》杂志上选登。 

3.在组织参评的市(区)教育局、学校中,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泰州市第八届“我的教育故事”征文参评名册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办公室、宣传办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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