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评选2019年度海陵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的通知
局妇工委所属各基层妇女组织:
现将区妇联《关于评选2019年度海陵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泰海妇发[2019]3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并于12月24日前将相应登记表(附件2、3、4)2份纸质表送至人事科(妇工委)。
附件:关于评选2019年度海陵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妇工委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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