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泰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进一步规范学校活动中车辆的租赁管理,现将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泰海机管【2019】29号《关于转发《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泰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行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对照通知要求,参照执行。
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附:1.关于转发《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泰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泰海机管【201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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