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市少年宫,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按照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进一步落实全系统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促进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教育信息化的健康发展。经研究,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市少年宫,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签订《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请各单位采用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全体成员认真学习《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内容,逐条落实《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所列的每一项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各单位须在11月28日前,把《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纸质文档交区教育局宣传办。如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请单位法人签名,并盖上单位印章。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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