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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海陵区第七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 作者: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文件

 

泰海教〔2019〕164号


 

区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海陵区第七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海陵区“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州市第七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海陵区第七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推荐评选对象。推荐评选对象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等教育机构(含民办、行业办学)中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的在职在岗教师。民办学校推荐的教师必须与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推荐对象一般实行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破格晋升。

推荐评选名额分配。全区拟评选第七批教坛新秀150名、教学能手90名、学科带头人45名。其结构比例为初中35%左右、小学50%左右、幼儿园(含少年宫)15%左右。在评选产生的人选中,相对薄弱及边远(乡镇)学校教师占20%左右。各校推荐时,要兼顾各学科比例,推荐人选中,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或任教经历的优先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原则上按专任教师数的10%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学生测评满意度在90%以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2.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中学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6.以下人员申报学科带头人可不受职称资格条件限制: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主持人或具有相关研究成果的核心成员、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人、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7.申报人员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课题下达部门为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科技部门、省职教学会和行业主管部门。

8.各类申报人员制作A级泰微课3节以上者评选时优先考虑(幼儿园教师除外)。

(二)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循环教学或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教学实绩比较突出;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团队工作经历,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得到师生的认可和称赞。

2.近五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有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获奖论文或经验交流文章3篇(其中必须有1篇为市级);负责或参与区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在校际及以上范围开过公开课示范课或在区教学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等活动中获奖。

(三)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突出。近五年,在区及以上范围开过2次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参加区及以上考试(测试)命题。担任过两轮循环教学(小学可为小循环)或担任三届及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团队、社团等其他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2.近五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4篇(其中必须有1篇为省级)以上,负责或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省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得者视同具备教学能手专业条件。

(四)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实绩显著。担任过两轮循环教学(小学可为小循环)或担任三届及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在区级以上范围开过3次以上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或参加“泰州师说”等市级及以上课程资源建设,或参加中考命题。担任班主任或团队、社团等其他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近五年来,主持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课题研究,为主要参与者或子课题主持者),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成果性论文。近五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学科的论文2篇以上,或参加专著(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

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区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在教学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等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一等奖的优先考虑。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被培养的教师在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2人次或市级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1人次以上。

三、推荐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在校级骨干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

上,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著、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区教育局。

2.区教育局评审确认。区教育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照评选条件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党政联席会审定,确认海陵区第七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并发文公布。

3. 推荐参加泰州市第七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人选将从本次海陵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中遴选符合条件的参加市级评选。区教育局分别对推荐学校对象的职业道德、施教能力、教科研水平、教学实绩等进行考察,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民主测评、组织专家听课、查看备课记录和学校提供的近3年分工表及课程表、教学实绩认定、个别谈话等形式,逐一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目前已经是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教师,可直接申报市级上一个梯次的候选人评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海陵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一份,按申报类别、学段、学科汇总(见附件1)。

(二)每位推荐人选的材料:

1.海陵区第七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2.推荐人选佐证材料。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书、骨干教师等次证书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课题研究、继续教育、公开课、示范课、讲座、参与命题的证明、培师等方面的复印件;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论著。论文发表、论著出版、获奖时间等均以2019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

上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须学校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每位推荐人选的佐证材料按序编印目录,装订成册。所有评审材料于11月8日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推荐人选申报表、汇总名册电子稿发至电子信箱rsk6222937@163.com。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准确把握条件标准,严格规范推荐程序,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1.海陵区第七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

   2.海陵区第七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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