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制度,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根据海陵区“七五”普法工作考核细则,现请各学校按照以下要求,收集、整理好资料,并将资料的电子档于10月23日前发到普教科邮箱,同时将纸质稿送到普教科。
1. 开展法治教育的教学计划;
2. 设置的课时数(课程表)及任课教师名单;
3. 使用的教材(图片);
4. 用于法治教育的经费票据或账单、资金流向、部门预算(图片);
5. 法治副校长名单及开展的法治讲座讲稿、现场图片;
6. 各类活动计划、任务分解、日常信息、活动图片、活动总结、媒体宣传时长表、案例等。
海陵区教育局普教科
2019.10.21
附件:系统外普法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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