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陵区“泰微课”应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泰微课”资源应用,总结应用经验,探索应用范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中小学校和全体教师开展“泰微课”应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学校组,总结学校推进“泰微课”应用于教育教学的成功案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插入相关活动图片,文末备注联系人姓名与手机号码,同时上传WORD与PDF两种格式文档。
2、教师组,教师应用“泰微课”的优秀课例。上报材料包括教学设计(含教学环节设计说明与教学反思,标题下方备注执教者单位、姓名、手机号码)、课件、学案及课堂实录等。课堂实录视频应保证画面清晰流畅,视频格式为H.264 mp4格式,幅面要求720*576,视频码流为512Kbit/s,音频采样率为44.1KHZ,码流为48Kbits/s,音画同步,要求制作片头,蓝底白字,含章节、课题、执教者单位、姓名等。
二、评选要求
1、学校、教师将参评案例于11月15日前上传到泰州教育网作品展评交流平台(http://zp.tze.cn),区教育局将组织初评,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学校组和教师组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案例将作为优质应用资源在“泰微课”平台进行展示。
联系人:赵杰,电话:86998281,邮箱:7984109@qq.com。
海陵区教育局装备科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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