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泰州市残联、泰州市教育局联合发文,针对泰州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发起“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为切实做好专项彩票公益金学前教育助学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条件的幼儿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家庭经济状况为(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证复印件);(2)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贫困家庭(例如: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建档立卡户等其他证明);(3)其他 (具体说明情况)
二、各幼儿园将幼儿数据汇总生成《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汇总表》(附件2)。
三、请于10月20日前将《登记表》(一式三份)、证明材料、《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加盖公章后报海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乐敏,86998258。邮箱:25044708@qq.com
海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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