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养成教育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我区中小学生养成教育实施水平全面提升,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海陵区2019年教育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对区属各中小学校学生养成教育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查时间:2019年9月下旬,随机抽查部分中小学,每所学校的督查时间为半天。
二、督查形式:在到校督查前一天通知被督查学校。督查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带队,包括督导科、普教科各1名同志和学校责任督学参与。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询学生等方式督查,具体督查内容见附表。
请各校在9月2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准备好汇报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督查组检查后当场向学校口头反馈意见,并适时通报总体督查情况。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督导科 普教科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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