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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家校共同发展论坛”活动的通知

来源:普教科 作者:普教科 发布时间:2019-09-09 浏览次数:12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充分发挥各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发展,完善中小学校治理结构,提高办学质量,促进中小学生(幼儿)的全面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家校共同发展论坛”活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广泛组织开展“家校共同发展论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家校共同发展论坛。通过密切家校联系,促进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发展,探索出值得推广的新经验、新典型。

家校共同发展论坛具体采取什么形式,取决于内容的需要、实际效果的需要。什么样的形式有利于引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什么样的形式有利于促进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协调发展,就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舞台上的沙龙、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专题座谈会、专家讲座等等都可以。家校共同发展论坛是一项全新的活动,希望各中小学(幼儿园)围绕以家庭教育为核心的家校共同发展议题,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家校共同发展论坛的形式,着力推广家校共同发展的经验。

二、注重宣传,积极推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各种平台展示家校共同发展论坛活动,推广家校共同发展经验,并将相关图片、简要介绍等经验材料及时报送普教科邮箱(hljyjpjk@163.com),以便泰州市教育局考核抽查。

 

                                                                        海陵区教育局普教科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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