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根据《江苏省设区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应认真做好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并做好迎检市、区效能办的近期督查。现就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 制定好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二 明确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以单位文件形式呈现)并进行过相关培训(记录);
三 本单位每月开展此项工作的专项检查记录;
四 在公共场所和单位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等;
五 在办公区域、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及特定的场所投放不锈钢垃圾分类桶(不建议在每层楼上设置)并配有规范性的标志标牌,在食堂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记录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的台账制度,如收运处置合同等),在办公室内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配置垃圾分类桶;(9月20日之前务必完成)
六 在师生中加强对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
以上工作务必在9月20日之前完成,并做好迎检督查的准备。
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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