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在全省教育系统广泛开展“江苏教师年度人物” 推送宣传活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开展 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做好推送宣传工作。因近期以来各级各类评先活动频繁,各单位可将本次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与其它评先活动相结合,推选出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师。
具体的推送宣传要求如下:
1、以校区为单位,每校区推选1名优秀教师在本月底前把相关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区教育局宣传办。
2、各校被推选对象的事迹材料不要超过2000字,不接收总结性的文稿。可参考“江苏教育报”微信号公众近期推出的“年度人物”的内容。例如:https://mp.weixin.qq.com/s/WzyfSmbJ0bTvxBg9Jo_PNg
海陵区教育局 海陵区教育局工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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