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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9最美小学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小学:

接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的文件通知,在全省开展“感动江苏人物——2019最美小学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的主要事宜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初评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区教育局将组成评选小组,对各校申报的材料进行初评,择优推送到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二、参评对象

长期坚持在小学(含民办小学)教育工作第一线,具有合格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已工作5年以上的小学教师(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评)。

本次评选向教学一线的小学教师倾斜,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在小学承担融合教育工作的特教教师优先推荐,近三年已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小学教师(个别有新的突出事迹者例外),或已在“感动江苏教育人物——最美教师”系列评选表彰活动,以及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活动中受表彰的小学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参评条件

1. 有理想信念。信仰坚定,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做学生爱国奉献的引领者;

2. 有道德情操。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学生德才兼备的引领者;

3. 有扎实学识。勤于钻研,勇于创新,专业突出,做学生学习、创新的引领者;

4. 有仁爱之心。爱生如子,严慈相济,社会满意,做学生诚信友爱的引领者。

四、组织参评

请各小学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2019最美小学教师”推荐评选工作,通过本校宣传平台或外媒大力宣传,积极营造学习弘扬先进的浓厚氛围。

五、评选程序

请各小学对照参评条件认真推荐,并填写推荐表(附件1),附以学校名义撰写的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和工作、生活照(2~3张)。各校对老师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加盖公章后推荐1名教师在4月20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宣传办,电子材料同时报邮箱39778663@qq.com或直接拖送给QQ:39778663 。

 

                                        海陵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2日

 

附:“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9最美小学教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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