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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市教育系统征集优秀摄影作品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充分展示泰州教育事业发展的丰硕成果,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通知的主要内容转发给你们,希各校遵照执行。

一、征集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教职工,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同时欢迎社会其他各界人士提供有关教育方面的优秀摄影作品。

二、具体要求

1.摄影作品的题材应重点反映新时代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取得的新成效,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系统的生动再现。具体体现在以下 8方面的内容:

(1)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机制、举措、成果、活动,凸显教育的国际化、信息化、现代化生动场景。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关爱留守儿童、关爱贫困学生、关爱孤残学生等,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诲人不倦。

(3)加强师能建设。教师执着追求专业成长,课堂教学、实验指导、教育实践活动、课外辅导、个性批改等精彩瞬间镜头。

(4)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引领学生走向大自然、走向社会、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学会劳动、学会生存、学会创新创业等

(5)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美丽风景、创新校园文化、校园历史文化等。

(6)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7)学校党的建设。

(8)其他。

2.摄影作品要生动、活泼、大气、形象,有视觉冲击力;构思新颖、有个性;构图科学、重点突出;作品像素较高,原则上要求达到1000kb以上。

3.征集的优秀摄影作品为近几年来创作的,过去已经参加全市评选的不再列入本次征集对象。

4.征集数量。全区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征集摄影作品不少于3幅,办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少于5幅。

三、激励机制

经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出20幅左右的作品参加市级评选,在市级获得一、二奖的作品将逐步在省级杂志《泰州教育》上刊登。

市教育局将根据征集工作情况,评选征集工作先进市(区)和先进学校。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局机关高度重视这次优秀摄影作品征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要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学校的征集筛选工作。征集的优秀摄影作品按序编号,在文本文件中按编号注明作品主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手机号码,于2019年5月1日前报QQ:39778663,联系电话86998297。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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