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苏教财函﹝2017﹞61 号通知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防范教育系统腐败问题发生,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经研究,近期将在教育系统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制度,细化制定本单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情况;针对本单位财务管理薄弱环节,出台财务管理办法和措施情况等。
(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包括财务管理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小金库”、 账外账、公款私存等现象的排查治理情况;采购与基建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三)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单位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情况;食堂伙食收支管理情况;食堂财务信息公开情况等。
(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近年来教育专项资金、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当年落实到规定项目;是否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和使用; 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挪用现象等。
(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在近两年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成效。
三、检查方法与步骤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自纠、抽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10月24日前报教育局计财科。
(二)抽查阶段。区教育局将根据检查内容和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抽查部分单位。同时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重点检查的准备。
海陵区教育局计财科
2017年10月12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