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泰教师〔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推荐程序,于10月20日前将材料报至人事科。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事科
2017年10月10日
各基层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泰教师〔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推荐程序,于10月20日前将材料报至人事科。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事科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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