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18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区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18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泰海编办[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纸质年度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备查,一份报人事科。
附:《区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18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人事科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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