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业务工作>工作通知>详细内容

关于举办2017年全区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 少年宫 作者:教育局 少年宫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教学的改革,丰富校园文艺,活跃学校艺术氛围,提高我区中小学生合唱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全区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唱响中国梦·为校园放歌”为主题,充分体现时代性、艺术性、群众性、创新性,促进我区中小学合唱事业发展,提升我区中小学合唱艺术水平。

二、比赛时间

2017年11月8日(周三)下午14:30

三、比赛地点

泰州市文化馆剧场

四、参赛单位

以各学校为单位,在区比赛评奖的基础上,最终挑选出中小学各两支代表队参加市级比赛。

五、比赛要求

1.比赛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必须为中国作品,曲目应选择艺术性强、能显示合唱团艺术水准、体现爱党、爱国、爱家乡、建设美好新泰州情怀的作品,特别是有关唱响中国梦、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作品。两首曲目演唱总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唱风格不限,声部比较明显,无需伴舞。

2.伴奏、指挥人数不超过5人;比赛不允许外聘指挥,只限本校人员,伴奏人员可以外请,但只限海陵区。

3.合唱团人数40—50之间。

4.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作0分处理。

5、各合唱队参赛曲目必须向评委专家上交曲谱(简谱或者五线谱,要求带歌词、声部)

六、比赛评选

1.比赛将邀请音乐界专家组成评委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原则。

2.比赛各团队产生的交通、服装等费用由各地、各单位承担。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在中小学组分别评选出特等奖2名,一等奖、二等奖若干;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代表队仅限三名)。

八、活动安排

本次比赛将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进行。请各中小学根据要求,即日起认真组织,加强节目的排练指导,确保演出质量。

1.请各参赛单位于10月10日(周二)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邮箱406552399@qq.com

2.10月20日(周五)前,各校将节目录制成MP4格式、标清以上画质的视频,发送至邮箱406552399@qq.com

3.10月27日(周五)公布海陵区决赛名单

4.11月8日(周三)进行全区决赛及总结表彰。

联系方式: 泰州市少年宫群文活动部 张佳慧 86242985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泰州市少年宫

                                                        2017年9月

附:报名表、比赛规定和评分细则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