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陵区“创新课堂教学实践”录像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幼儿园、中小学:
为体现一线教师“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分享新媒体新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方式、特点和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结合上级有关活动文件精神,现在全区开展海陵区“创新课堂教学实践”录像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各参赛学校于2018年12月17前,将参赛视频报送至区教育局装备科赵杰处,联系电话:86998281。
二、活动范围
全区各幼儿园、中小学均需参加此次评比,参赛学科不限。
三、活动要求
(1)课例类型:
1.移动终端类
在学生使用移动学习设备(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的环境下开展的教学活动。
2.交互式电子设备类
在具有交互式电子设备(交互式电子白板、交互式液晶书写屏等)的环境下开展的教学活动。
(2)教学视频录制要求
1.必须是完整的一个课时的课。课时时长是指本地规定的时间。课程时长不得超过或小于3分钟。
2.图像要清晰。课例拍摄须采用专用摄像设备,双机位或多机位录制。交互式电子设备(如交互式电子白板(互动电视)、师生的教学用电脑等)上的图像信号单独采集或录制。
3.声音要清楚。用摄像机附带麦克风或专用麦克风采集声音。
4.以学生为本。视频要清楚的呈现师生活动,小组合作学习与个别化学习的内容。
5.视频编辑合成。对多个摄像机拍摄的视频内容及交互式电子设备采集到的内容进行编辑,将多路视频文件编辑合成为一个视频文件,制作完成的视频文件大小建议控制在500MB-1.5GB之间,格式为MP4。
6.未按照以上要求制作的课例将在评审时扣减分数。
(3)参赛作品数量要求
各幼儿园、中小学经过校内初评,择优上报1-3件参赛作品。
四、奖项设置
经评审,每个组别将设置区级一、二等奖,并择优报市参加评比。
海陵区教育局装备科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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