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法治教育“泰微课”制作和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9-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中小学、市少年宫: 为不断丰富“泰微课”教育资源,充分利用“泰微课”平台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泰州市法治校园”创建,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法治教育“泰微课”制作和评选活动。请各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积极组织老师参加,按要求按学段上传,每个学校不得少于两节。 海陵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附:相关通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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