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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教育系统党员教师参加全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局机关,教师发展中心:

为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学深学实、入脑入心,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区委教育工委决定组织全区党员教师参加全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5日—11月10日

二、竞赛内容

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根据以上范围,提供题库供学习参考(在党务工作群中下载)。

三、组织形式

竞赛活动分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线上,各单位组织教师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指定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学习,并开展有奖答题活动。竞赛题目20道,由电脑随机产生。线下,各单位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书面答卷活动。书面答题100条。

网站链接:http://www.tznews.cn/answer/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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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竞赛活动作为加强理论武装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积极发动本单位教师广泛参与,确保党员教师人人参赛。

2. 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请于11月12日前将组织党员教师参加书面答题情况上报局党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6998268。邮箱:db5892@163.com。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书面答题情况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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