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优秀青年教师人才库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兴教”工程,加强我区青年教师培养,经研究,决定建立海陵区优秀青年教师人才库。现将有关要求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梳理本单位符合条件人选,填写好表格,于9月21日(本周五)前报送到人事科,电子稿同时报送。
一、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好,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在本学科教学领域认可度较高。
三、本人是区级及区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或近三年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科研(含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教师教学基本功、学科类优质课)竞赛获奖的,或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一等奖的。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七、近三年在国家、省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左右。
八、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
海陵区教育局人事科
2018年9月18日
附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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