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市公益广告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市公益广告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市公益广告集中宣传工作,“普法公益广告标语”内容附后。 海陵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9.17 附件:相关文件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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