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梅雨季节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少年宫: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梅雨季节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泰教发〔2018〕22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市少年宫遵照文件精神,务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于6月30日之前将学校开展校舍和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及《海陵区学校校舍及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的方式上报局基建科(邮箱:tzhljjk@163.com)。区教育局将结合学期结束检查工作对各学校校舍和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定向定点抽查。
海陵区教育局基建科 安保科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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