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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9 浏览次数:16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泰教师[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梳理出本单位今年符合晋升高一级教师的人员,不得虚报、漏报。各单位请于6月21日前将《海陵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晋升高一级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2,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分开填写,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时将符合人员学历材料、职称材料、教师资格证材料、公需科目材料、A级泰微课材料、交流材料等复印件一并报送至人事科,同时将附件2电子稿报送至人事科邮箱rsk6222937@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海陵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晋升高一级教师情况一览表

                                      海陵区教育局人事科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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