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治理有偿补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为认真贯彻泰州市关于《治理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持续保持打击有偿补课高压态势,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当起治理有偿补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放暑假前,对本单位全体教师认真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2.做好暑假期间教师无偿补课申请备案工作,并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本单位“2017-2018学年度暑假无偿补课备案表”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局。
3.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暑假期间督查人员、督查时间、督查对象,每旬至少督查一次。未接举报情况下,要求对备案登记教师至少核查一遍,防止多班次、搞变通;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日常举报较多的教师进行重点督查。接到举报,必须在第一时间实地调查取证,如一次取证不成,要分析研判,采取跟踪措施。区教育局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学校督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对于弄虚作假、不报或少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暑假期间各校每月10、20、30日前将“2017-2018学年度暑假期间督查工作报表”电子稿报至邮箱:982160802@qq.com,联系人:董朝霞,电话:86998268。
海陵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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