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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区编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相关要求:

1.各单位在5月24日前报送单位联络员备案表至人事科。

2.各单位在6月15日前完成自评并从平台下载《信用等级评价自查表》盖章后报人事科,同时报送《机构编制信用信息填报表》。

附:1.区编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区编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

                                        区教育局人事科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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