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区编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相关要求:
1.各单位在5月24日前报送单位联络员备案表至人事科。
2.各单位在6月15日前完成自评并从平台下载《信用等级评价自查表》盖章后报人事科,同时报送《机构编制信用信息填报表》。
附:1.区编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区编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
区教育局人事科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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